徐州城乡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及待遇标准


徐州城乡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及待遇标准
【徐州城乡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及待遇标准】居民医保门特待遇一览表
徐州城乡居民医保门特病种范围及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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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两种以上(含两种)门特病种患者的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
③报销比例按照就医医疗机构的级别所对应的住院报销比例进行支付 。
④与门特治疗无关的其他疾病的门诊医药费用,不得纳入门特保障范围,按照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或者普通门诊统筹予以保障 。
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徐州市各级《特困职工证》《困难职工证》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起付标准按照50%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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