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垫付车险理赔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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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垫付车险理赔的会计分录】1、企业先垫付车险: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收到与车险同等金额的保险理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企业收到小于车险金额的保险理赔款时:
借:管理费用——修理费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银行存款
4、企业收到大于车险金额的保险理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营业外收入
企业先行垫付车险款项,应根据保险赔偿款项的金额,通过“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以及“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核算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
以上便是先垫付车险理赔的会计分录的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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