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怎么转,学籍迁出学位算占用吗


转学籍步骤 学籍是跟着学生走的 , 如果学生转学了 , 则同时学籍也要转 。 这个是学校之间的事 , 学生是不能调的 , 学生只需要办理转学 , 学籍的办理 , 是学校与学校之间处理 。

小学、初中跨县(市)区转学:监护人(家长)持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 , 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 监护人凭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 , 转入学校同意后 , 开出同意接收证明;转出学校凭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开具转学证明 , 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
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 。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
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步骤如下:
一、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 , 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 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
二、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 , 转入学校加注意见 , 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
三、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 , 在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 , 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
四、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 , 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
五、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
六、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 。
扩展资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 , 持录取通知书 , 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 取得学籍 。 复查不合格者 , 由学校区别情况 , 予以处理 ,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 , 一经查实 , 取消学籍 。 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 , 一经查实 , 追回证书 , 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 , 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 , 均无学籍 。 即使修业期满 , 成绩合格 , 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 , 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 。 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 , 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
初中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管理 , 规范该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 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流失 , 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 为该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基础及保证 ,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 , 制定如下规定:

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
2、初中新生入学时 , 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该校审查 , 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 , 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