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所得税怎么算,应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关系


如何调整计算应交所得税 (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准予扣除的金额)*税率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
1、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 。
2、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
3、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 。
除此以外,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 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 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 。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 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
扩展资料:
扣除的项目: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
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⑷捐赠的扣除 。 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
⑸业务招待费的扣除 。
⑹职工养老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扣除
⑺残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 。
⑻财产、运输保险费的扣除
⑼固定资产租赁费的扣除
⑽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的扣除
⑾转让固定资产支出的扣除 。
⑿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的扣除
⒀总机构管理费的扣除
⒁国债利息收入的扣除
⒂其他收入的扣除
⒃亏损弥补的扣除
参考资料:

应交所得税怎么计算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例题
某企业为居民纳税人, 所得税税率为25%, 2014年度该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6800万元, 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20万元
(2)全年产品销售成本3680万元
(3)全年营业税金及附加129.9万元, 其中, 上缴消费税81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34.23万元, 消费税附加14.67万元
(4)全年产品销售费用1300万元(其中广告宣传费用115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14年利润总额
(2)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解答:
(1)利润总额=6800+120-3680-129.9-1300-1280-90-36=404.1万元
(2)需要调整的项目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调减120万元;
2、广告宣传费的扣除限额=6800*15%=1020万元, 小于本期发生额1150, 所以调增130万元, 这130万元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3、业务招待费:84*60%=50.4万元, 6800*0.5%=34万元, 因为34<50.4, 所以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34万元, 应调增84-34=50万元;
新产品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50%:150*50%=75万元, 应调减75万元;
综上,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4.1-120+130+50-75+5+10.8+8=412.9
当年企业所得税税额=412.9*25%=103.225≈103.23万元
扩展资料: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资本性支出 。 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 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 。 企业的资本性支出, 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 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
⑵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 是指纳税人购置无形资产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各项费用支出 。 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 应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
⑶资产减值准备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在转化为实质性损失之前, 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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