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情形】强制报告制度是什么 ?哪几类情形应当报告

强制报告制度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 凡是密切接触孩子的机构部门都是强制报告部门 , 不及时报告须承担一定后果 , 强制报告制度是什么?哪几类情形应当报告?下面电脑知识网小编就带来介绍 。
强制报告制度是什么2020年5月 , 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 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情形 , 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 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 , 对于建立完善早发现、早制止、早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机制 , 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

只要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况 , 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 。 学校、医院、宾馆、居委会、村委会等等凡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 , 都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
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 而强制报告则让侵害未成人案件有了法定的“侦查哨” 。
哪几类情形应当报告《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了九类应当报告的情形 。
意见所称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包括:
1.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隐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损伤的;
2.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
3.十四周岁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怀孕、流产的;
4.未成年人身体存在多处损伤、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 , 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殴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5.未成年人因自杀、自残、工伤、中毒、被人麻醉、殴打等非正常原因导致伤残、死亡情形的;
6.未成年人被遗弃或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7.发现未成年人来源不明、失踪或者被拐卖、收买的;
8.发现未成年人被组织乞讨的;
9.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 。

哪些人被“强制”进行报告?
基本上可能接触案件的人均须报告 , 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和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 , 还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和它的从业人员比如说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的职业培训、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 , 还有儿童福利机构等 。
接到报告后 , 警察会立即依法查办 。 发现需要救助的 , 公安、妇联还有我们检察机关等 , 会联合救助 。
如果他们发现了不报告呢?
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 会视情予以行政、刑事追究 。 及时报告取得明显效果的 , 会予以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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