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履行义务一览
湖南省民政厅发布了《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 根据该办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郴州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履行义务一览】
(一)按规定提交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证明其劳动能力、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的相关材料,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特大疾病患者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材料;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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