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湘潭市医疗救助政策再救助制度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统一规范了全省医疗救助政策 , 明确医疗保障部门具体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 ,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办法》提出了再救助制度 。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 。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 湘潭市医疗救助政策再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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