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 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
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及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以下简称“相关区”) 。
申请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可申请以优惠租金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

 ?。ㄒ唬┚哂斜臼邢喙厍Ъ?或持有相关区内派出所核发的《山东省居住证》;
 ?。ǘ┥昵肴思凹彝コ稍保ㄅ渑肌⑽闯赡曜优?,下同)在申请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无自有住房;
 ?。ㄈ┥昵肴思凹彝コ稍蔽凑谙硎芄夥俊⑷瞬殴ⅰ⒆饬拮》坎固绕渌》勘U险?。
一个家庭只能选择租住一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 。
【济南市保障性租赁住房 济南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以下住房认定为家庭自有住房:已取得合法产权的住房;已办理网签备案的住房;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未回迁的住房;已参加房改并审批通过但未登记确权的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房但未确权的住房;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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