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收养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收养落户申请书

信阳市收养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收养落户申请书

信阳市收养落户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2、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信阳市收养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收养落户申请书】3、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拓展信息: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有效证件,本省户口迁移不再要求群众提供《户籍证明》 。省外公民申请户口迁入我省 , 本人能够出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且公安机关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其信息的 , 不再要求其出具《户籍证明》 。

二、公民因特殊原因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户籍证明的,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凭《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提出申请,公安派出所应予以出具 。
三、公民需要出具户成员关系证明的,派出所依据户口簿、户籍档案等相关资料,核实后予以出具 。
四、对出国(境)人员 , 可凭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等合法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 。公安机关不予出具相关的户籍证明 。对外方要求提供我国公民血亲关系、婚姻状况等其他身份情况的,可告知其通过我国司法公证部门联系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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