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房地产评估 。办理人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 。
2、交营业税 。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 。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 。
【安置房可以办房产证吗】3、办理房产证过户 。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 , 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 , 房产评估报告 。
4、交易费 , 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
5、领取房产证 。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相关说明:
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 , 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 , 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如果拆迁安置房获得了房产证,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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