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有没有生育津贴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适用于教师行业,其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晚育以及在产假期间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 , 另按所在省或者直辖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增加产假 , 产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教师有没有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教师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推荐阅读
- 江淮货车有没有前置发动机
- 特岗面试时间
- 师范类教师资格证需要考吗
- 杭州有没有8个人开会的地方
- 教师能提高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吗
- 日照有没有可以改貂皮的地方
- 星火英语四六级试卷有没有电子版
- 教师如何参与幼儿的游戏辨析题
- 小米10有没有无线充电
- 加拿大鹅有没有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