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有最后陈述吗


离婚案件有最后陈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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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有最后陈述吗】一般有的 。离婚案件系解除身份关系的案件 , 因此法官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 一均会给予双方最后陈述的时间 。在最后陈述中 , 可以表达对这段婚姻关系的看法 , 是否同意离婚 , 对于财产分割希望如何处理 , 孩子抚养权希望归属于谁的意见 。但是陈述不宜过多 , 一般以5-8分钟为佳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 , 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 , 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 , 有权申请补正 。如果不予补正 , 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拒绝签名盖章的 , 记明情况附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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