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宣告后的清算程序有哪些
一、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 接管破产企业 , 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 , 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 , 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 , 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 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 , 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 , 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 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 , 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 , 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 , 未得到清偿的债权 , 不再进行清偿;
【企业破产宣告后的清算程序有哪些】五、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 ,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 , 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 , 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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