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怎么办


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法》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申请行政诉讼 。
《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怎么办】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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