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庭前调解是不是必须的


必须进行庭前调解 。
【离婚诉讼的庭前调解是不是必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下列民事案件 ,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由此可见 , 做好离婚案件的调解 , 是法律程序要求 。
庭前调解具有以下优点:一是不经过开庭程序 , 可以减少庭审中的矛盾与对抗 , 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二是容易调解和好 , 由于庭前调解不拘形式 , 可以法官调解 , 可以邀请亲朋劝解;三是协议便于履行 , 由于调解是出于自愿 , 双方对结果也认同 , 使得协议不仅当即或如期履行 , 最大限度减少了人为障碍 。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 , 适宜调解的 , 先行调解 , 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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