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几种情形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 ,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 , 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 , 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 , 结婚前 , 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 , 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 , 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 , 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几种情形】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 , 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 , 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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