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待遇有哪些,军人家属享受什么待遇( 六 )


家属医疗补助费须由军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干部、财务、卫生部门批准,随工资发放 。
军官配偶、子女安排正式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后,应于当月主动申报,从下月起停发医疗补助费 。 各级干部、财务、卫生部门也要经常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具备随军条件未随军,仍在原籍居住的士官以及在编职员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当地无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办理医疗包干者也可按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
五、军人家属住房待遇
对于军人家属的住房待遇,规定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l)干部牺牲、病故后一年内,其家属住军队宿舍不收房费,一年后,应按本人级别调整住房和收费,无工资收入的不收费 。
⑵住城镇的未随军干部的家属,其住房条件原则上不应低于他们所在单位同等条件的职工和当地居民的水平;对家属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应计分房人口,使军队干部家属享受双职工分房待遇;未随军的干部家属是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或为非正式职工的,其住房困难,由当地房管部门统筹解决 。 在住宅实行商品化的城镇,对自愿购买住房的未随军干部家属,应给予优待照顾 。
⑶凡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批准离休后,在未进干休所前去世的,其遗属可进干休所安置 。 军职以上离休干部遗属住房,要视干休所现有住房实际情况,降一至二职安排 。
扩展资料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和士官的家属住房,由家属所在工作单位分配住房,集资建房时,享受双职工待遇,并由所在单位优先解决住房,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解决住房 。 已婚或未婚义务兵家属住房,住城镇的计入家庭分房人口,住农村的要分宅基地 。 在编职工家属住房与军官一样,纳入计划,由军队负责解决 。 制定《退役军人住房保障办法》 。
退休军官家属住房,由国家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各级政府按照军官退役前相应职级住房面积标准安置住房 。 转业军官家属住房列入国家计划,由地方政府和接收单位按军官退役前住房面积标准解决住房 。 退役义务兵住房,不管是已婚或未婚,均由原征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住房 。 随军遗属住房由军队移交政府安置解决 。
国家应该每年将转业干部和未随军干部家属住房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列入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 。 对他们的建房用地,主要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建房投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 。
参考资料:

军人家属有什么待遇 军属待遇就是军人家属待遇 。 它与军人的自身待遇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涉及到军人家属物质生活待遇、社会待遇、政治待遇等方面 。  
但正是由于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加之我军经费开支的紧张状况,使这方面的待遇标准较低 。 我军现阶段的家属待遇与当前的国民经济发展状况还是比较协调的,相信随着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军队建设的不断完善,军人家属待遇将会逐步地提高 。
扩展资料经批准随队居住的父母、爱人、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转业、复员时,车船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入人员的标准执行,其中购儿童票的小孩,不报销卧铺票 。
如有两个小孩时,可合买一张卧铺票 。 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夫妇双方都是部队工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
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车船费低于部队工作人员的标准时,可凭证明,由部队补发差额 。 已满16周岁(含)子女的车船费按义务兵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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