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酒驾责任如何划分,如果对方醉驾还分主次责任吗( 二 )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
  •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 参考资料:

    酒驾怎么责任认定 酒驾是过错,大部分都有责任,被追尾可能无责任,但各省有可能也有区别 。 其他的要看各方的过错了 。 交通事故主要看过错 。 但是,请千万不要酒驾,因为存在太多隐患,稍不留神,容易犯罪,甚至给自己及家人带来难以想象的伤害
    对方酒后驾驶,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中一方酒驾,原则上是推定酒驾方全责,如果另一方在此事故中有明显过错,会相应承担部分责任,酒驾方相应减轻责任 。
    交通事故十字路口对方酒驾,责任如何划分认定 你是酒驾要承担酒驾责任,对方是撞你的车也需要承担责任,各自划分各自的责任 。
    对方酒驾追尾,责任如何判定? 一般情况下,如无其他违法情况,应当由酒驾追尾方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 。
    同时还要依法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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