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工资如何计算方法,年休假工资算不算工资总额中( 六 )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 , 年休假五天;
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 , 年休假十天;
已满二十年的 , 年休假十五天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 , 也可以分段安排 , 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
扩展资料: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 。 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 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 , 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
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 , 《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 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 , 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 , 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 , 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 , 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 , 也可以分段安排 , 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 , 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 , 经职工本人同意 , 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 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
参考资料:



请问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
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 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 , 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
月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 , 但是包括奖金、工资性津贴等 。 终止合同时还有未休年假 , 可折算: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
扩展资料:
1、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 , 享受带薪年休假 。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 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 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 , 年休假15天 。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
3、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 , 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同工作期间 , 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
4、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 , 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 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参考资料来源:

年假薪水计算方式?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规定有权休带薪年休假的 , 当年度年休假天数 , 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 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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