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看待和对待法律


如何用法律看待和对待自己??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 。 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 。 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 。 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 。 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 。 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 。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 。 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 " 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 。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 " 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 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
如何看待法律与个人成长的关系? 在公共生活中,由于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人的生活,因此约束个人行为的公共生活规则很多 。 其中,法律是最权威的规则,它既有国家强制性,又有普遍约束力;它不仅确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生活准则,引导人们自觉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生活的正常秩序,而且通过制裁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强制人们遵守社会公共生活准则 。 只有政府、社会和公民都具有明确的公共生活规范意识,并自觉地遵守公共生活准则,才能建立起和谐的现代生活方式 。
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指向和侧重,可以将公共生活中法律规范的作用分为指引作用、预测作用、评价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
(一)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从而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的作用 。 指引作用是法律最首要的作用 。 法律的首要目的并不在于制裁违法行为,而是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的行为,合法地参与社会生活 。 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三种规范形式实现的 。 与之相应的指引形式分别为授权性指引、禁止性指引和义务性指引 。
授权性指引是指运用授权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禁止性指引是指运用禁止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不得做什么;义务性指引是指运用义务性法律规范,告诉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
(二)预测作用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 。 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预测,从而自觉、自主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更加符合法律的规定 。 这样就可以减少和化解一些矛盾和纠纷,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 法律的预测作用有助于全社会确立正常的法律意识,自觉服从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 同时,法律的预测作用对于法的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
(三)评价作用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能够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的作用.法律的评价客体是人们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人们,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法律评价的标准是合法与不合法.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由于强调其“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等,所以其公职行为必须要有法律上的根据.对其行为的评价标准就是合法与不合法.他们的公职行为只有合法,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否则就是非法,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社会民众来说,法律对其要求是不能违反法律,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行为评价标准有法律、道德、纪律等,它们是可以同时适用的.但应该注意的是,既不能用法律评价取代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也不能用道德评价、纪律评价代替法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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