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百万如何避税,高管300万年薪避税( 三 )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 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 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 , 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 , 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属于一次性收入的 , 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 ,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二)财产租赁所得 ,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年薪百万如何避税,高管300万年薪避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四)偶然所得 , 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
参考资料来源:



年薪100万如何税收筹划? 本人在曾在网上写过一篇《年薪制下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见网址) , 得出的结论:
在年薪制的情况下 , 将年薪制中的部分按月度工资形式发放 , 另一部分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形式发放 , 二者之间发放数额的安排上 , 先用足年终奖中适用低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 , 余下部分每月平均发放 , 可以让个人税后收益最大化 。

现以年薪一百万为例:假设把月度平均发放数与年终奖各安排一半 。 那么年应交个人所得税额为正如一楼计算的结果为25万元多 。
如果先先用足年终奖中适用低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 。 既本来计算年终将的适用税率为30% , 那么低一级税率为25% 。 而税率25%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为月所得额为35000元 。 把35000乘以12. 总额为42万元 , 作为年终奖 。 其余作为平均12个发放 。

结果:年终将应交个税 420000×25%-1005=103996
月度工资580000÷12=48333
(48333-3500)×30%-2755×12=128338.8

合计:232334.8

比一楼的计算方法减少应交个税19250.2元 。

原文网址:
工资避税怎么避? 现在常见工资避税方法 , 是将部分工资计入工资单 , 而剩余部分发票报销的形式 , 或企业为员工提供住宿、伙食 , 从而降低工资 , 也是不错的方法 。
但这仅对工资不高的员工有效果 , 如果收入较高 , 税率在25%-45%左右 , 那么单纯用财务的方法效果略显一般 。 想要有效避税 , 可以通过其他方式 。
比如为员工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企业 , 享受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 , 而这种政策往往力度很大 。 如下步骤:
一、高薪人士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 与原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 将原本的劳动关系转化为合作服务关系 。
二、原公司通过服务费的名义将原本的薪资支付给个人独资企业 。
三、个人独资企业收到费用后 , 为原公司开具服务费发票 , 让原工资作为进项发票抵冲成本 。
四、个人独资企业收入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 将5%-35%超额累进税率进行核定征收 , 最高个税税率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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