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怎么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如何看待该事件风波

有媒体因此将此类“维权”形容为“碰瓷” 。该媒体指出 , 被告的商户名 , 没有使用“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商标图案 , 只是店名和产品名称中有“潼关肉夹馍”字样 , 与侵权差了十万八千里 。而商标名称与商标其实是两个概念 , “潼关肉夹馍协会”可以有自己的商标 , 但这不代表占有“潼关肉夹馍”这个名称 , 就可以垄断全中国“潼关肉夹馍”的经营 。
其次 , 对于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 , 也需要进行个案判断 。例如 , 有的商户是在43类的餐馆服务中使用该商标 , 与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的“肉夹馍”商品所在的30类并不属于同一类别 ,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潼关肉夹馍协会证明其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 , 或者双方的商品、服务具有密切关联 , 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 才可能构成侵权 。

潼关肉夹馍怎么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如何看待该事件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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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就对此评价道:“在逍遥镇胡辣汤和潼关肉夹馍事件的背后 , 其实都是相关的协会冲到了最前头 , 所以媒体才会去说到底是维权还是割韭菜?到底是商标保护还是敛财?行业的发展当然需要协会的努力 , 但是协会和行业的良性互动应该是怎样的?”
同月胡辣汤事件还未结束 , 潼关肉夹馍的商标侵权案又成为了网络的热点 。原来近几个月 , 潼关肉夹馍协会也以“商标侵权”为由 , 将200余家小吃店、快餐公司起诉至法院 。
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逍遥镇”商标是普通商标 , 协会向事件当中的商户收取“会费” , 没有法律依据 。所以 , 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商标维权被叫停了 , 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道歉了 。
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等商标维权的案件 , 轰轰烈烈热闹了一段时间 , 以协会道歉为结束 , 偃旗息鼓 。不过 , 这不妨碍对这些协会提起的商标案件继续进行研究 。
“潼关肉夹馍”商标批量维权事件经网络和媒体报道后形成了汹涌的舆情 , 近日陷入漩涡的潼关肉夹馍协会出面道歉 , 表示停止一切维权活动 。
简言之 , 国知局明确的是 , 潼关肉夹馍协会无权向潼关地区外的商户收取商标许可费 , 但既没有提到不可以向潼关地区内的协会会员收取会费 , 也没有提到不可以向潼关地区以外的商户要求侵权损害赔偿金 。这些都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
在这种情况下 , 也就不难理解潼关肉夹馍协会向被控侵权的商户提出以缴费加盟为条件的和解方案 。这种和解条件对于普通商标侵权纠纷来说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 但对于地理标志商标纠纷则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
一位知识产权律师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 , 也对这家协会提出了疑问:“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资本才5万元 , 能力存疑 , 在互联网上也未检索到该协会对潼关县肉夹馍行业的产品标准、产品品质开展过行动的消息 。除了注册商标以及大范围起诉外 , 并没有对行业起到促进作用 。表面看诉讼有依据 , 但其做法已经违背集体商标设立的初心 , 有滥用诉讼权的嫌疑 。”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 , 从法律上 , “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 , 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 。而“潼关肉夹馍”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 , 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同时 , 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
最近 , “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因为行业协会能否以侵犯商标使用权为由禁止经营者使用特定地域名称 , 引发网友们关注与热议!
而像逍遥镇胡辣汤和陕西潼关肉夹馍这种地方小吃协会的“割韭菜式”操作 , 非但欠缺法律依据 , 而且释放的是一种“钱到位都好说”的不良讯号 。
【潼关肉夹馍怎么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如何看待该事件风波】试想当一个专搞肉夹馍加盟的公司拥有了一个带非物质文化遗产色彩的商标会发生多大的能量?这个注册资金5万元的协会 , 近半年打了350多场“维权”官司 , 足迹遍布全国18个省份 。
因此 , 在国知局已经核准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该地理标志商标 , 且该商标仍合法有效的情况下 , 应推定潼关肉夹馍协会具有主张权利的资格 。但该资格不是不可以挑战和质疑 , 这种挑战和质疑应通过法定程序提出 , 提出者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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