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知识|在职研究生如何报名,在校研究生报考在职研究生( 五 )


十月份联考(GCT)的种类
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公共卫生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军事硕士、体育硕士、教育硕士 。
2010年GCT的报考条件
工程硕士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三年(含)以上(一般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 。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四年(含)以上(一般截止到报考当年7月31日) 。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
2010年GCT报考政策
(一)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公共卫生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军事硕士、体育硕士、教育硕士 。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 2、考试方式 (1)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 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相应专业学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 (2)持有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任何一个工程硕士培养单位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培养单位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 考生可直接登陆拟报考的培养单位网页,查询第二阶段考试的相关事宜 。 培养单位在受理2009年考生报名时,应首先登陆报名网,输入2009年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核查2009年考生的GCT成绩 。 (3)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 各培养单位将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 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须于2010年12月底之前全部结束 。
(三)其他事项
1、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 若培养单位在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 2、有权在项目管理领域招生的培养单位,该领域的招生不得超过所规定的限额(2010年项目管理领域招生限额见附3) 。 3、培养单位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理由要充分,质量保证措施要具体,并需填写《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考生的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于2011年1月31前传递到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 (1)对于录取1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实际录取人数的10% 。 其中,西部院校所录取考生均为西部生源的,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可按不超过本单位录取人数的15%掌握 。 (2)对于录取100人及以上的培养单位,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不得超过10人 。 其中,西部院校所录取考生均为西部生源的,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可按不超过15人掌握 。 (3)培养单位在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等领域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数的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实际录取人数的10% 。 4、招生录取结束后,将按领域公布GCT成绩百分位平均值,若培养单位某个领域连续3年排序均在后5位(培养单位数少于50的领域,连续3年排序均在后3位),将视情况暂停该培养单位该领域1~3年招生 。 录取西藏和新疆地区的考生不参加排序 。 5、对于当年招生不足10人的工程领域,应进行认真分析,属于生源问题的,应加强和企业的联系,积极组织生源;属于社会需求问题的,应主动提出停止该领域的招生 。 若因培养单位不予重视,出现连续3年招生不足10人的工程领域,将停止该领域的招生 。 若要恢复招生,需重新申请 。 6、报考教育部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硕士生 。 就读步骤 第一步: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生对象及条件一般为: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且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 。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作为在职人员进修、提高业务水平的一种教学形式,不直接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 。 课程成绩合格者,可由办班单位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获得证书后学历和学位不会有任何改变 。 其证书为为同等学力即学习能力的证明 。 参加研究生进修班和申请学位的关系: 1、对报名人及申请人的要求不同,对学位申请人的要求比参加研究生学位进修班的人员要求要高 。 2、一些学校研究生进修班和申请学位考试合二为一,但对考生合格要求不同 。 例如北京大学规定:研修班学员的成绩以60分为及格,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成绩为70分及格 。 3、报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人员不一定有资格申请学位 。 申请学位的人员也不必一定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 一些培养单位规定: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须取得学士学位三年),培养单位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见下文) 。 4、申硕考试在每年的3月中旬报名,每年的5月最后一个周末考试 。 第二步:申请学位 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规定,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 (二)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4.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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