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家属可以享受哪些,新兵入伍家属可以送兵吗( 三 )


扩展资料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章 优 待
第三十二条 烈士遗属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享受优待 。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 , 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 , 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 , 退出现役后 , 允许复工复职 , 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 , 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 , 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 , 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 , 免除其他负担 。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 , 免费邮递 。
参考资料:


当兵的家属国家有什么待遇? 军人家属住房待遇 , 军队干部家属差旅费待遇 , 半费或免费待遇 , 医疗包干待遇 , 享受免费医疗的家属 , 享受医疗包干待遇的家属 , 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 。

1、家属医疗补助费须由军官本人提出申请 , 经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干部、财务、卫生部门批准 , 随工资发放 。

2、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包括临时来队的军人、职员之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父母、配偶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 患病到军队医疗单位就诊者可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 。

3、享受医疗包干待遇的家属经组织批准随军生活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 经组织批准投靠供养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的父母、公婆、岳父母、弟妹;未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在编职员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 其户口在军队驻地的 , 和军官、文职干部、在编职工生活在一起的;具备随军条件未随军 , 仍在原籍居住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以及在编职员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 可待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后勤部门的证明在居住地区就近的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 。

4、领取医疗补助费 。 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 , 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 。 每人每月44元 。
义务兵家属有什么待遇 反正北京当兵走 , 每月都给家里发钱 , 多少不清楚 , 最多差不过1000
新兵入伍后其家属有什么待遇? 1、在政治上 , 义务兵家属被优先推选各类先进 。 事实上这一点并不明显 。
2、在经济上 , 义务兵入伍后的土地予以保留 , 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每年享受政府的优抚金 , 优抚金的多少 , 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挂钩 。
3、在社会上 , 义务兵家属有军属、光荣之家的荣誉 , 有的地方在过节过年时要给义务兵家属送对联、礼品等 。

义务兵家属享受什么待遇? 1、根据《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
要求:“有生产任务的企业 , 一般不安排下列人员下岗:配偶方已经下岗的 , 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者 , 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 烈士遗属 , 现役军人配偶 , 残疾人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职工 。 ”
2、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 , 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 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 , 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 , 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 , 由部队报销 。
3、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 , 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 , 由部队报销 , 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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