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的互助平台有哪些,e互助平台靠谱吗( 二 )



国内目前成立最早、会员最多的互助保障组织 , 其实是官方的:1993年 , “中华全国总工会”经原劳动部(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 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创立了“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
互助会在组织形态上是由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障、非盈利性的全国性互助保障社团组织 。 该组织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法人、统一产品、统一管理、统收统支的管理模式 , 目前在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7个派出机构 , 在各所在地工会设立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管理委员会 。
互助会的会员形式为缴纳50元起到100多元不等的参会费 , 参加大病、意外、妇女等不同的互助计划 , 如果不幸患病甚至罹难 , 可以获得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的互助救助金-----------------这与现在的网络互助模式:缴纳9元钱入会 , 不幸发生时获得30万元互助救助金的模式基本一致 。
核心不同点在于互助金来源:由于互助会的会员众多 , 且成立时根本不存在互联网这种管理模式 , 所以不可能把每个案例补偿都进行会员分摊 。 互助会直接收取一次性的保障费 , 差额部分是由工会费用或企业社保费用补足 。 并且 , 互助会的救助金额并不多 , 最高救济为13万元左右 。

由互助会的监管方式可以看出 , 实际上互助计划是被时任政府按照“社会保障”的一种手段来对待 , 由社会保障部委批准 , 而不是按照营利性的商业保险管理 。
国家保监会对此的表态也是:“对于打着互助计划的名义 , 而实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 , 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 ”也就是说 , 从保监会的态度看 , 纯粹的社会互助保障服务 , 不管是线下的互助会组织 , 还是互联网的网络互助平台 , 都不是保险业需要监管的范围 。

如何界定“互助保障”与“互联网保险”之间的红线?可以参考三条:
1、刚性兑付 。 保险业务有刚性兑付的属性 , 投保人如果发生了触发赔偿的条件 , 保险公司就必须依法给予兑付 。 为了保障这一点 , 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 是不允许倒闭的 。 而互助计划、互助平台都是属于民间行为 , 必然存在企业倒闭的可能性 。
2、投资收益 。 保险业务属于一种理财金融产品 , 投保人既可以把购买保险作为避险保障 , 也可以当作是理财投资 。 互助类服务则是非营利性 , 严禁出现分红或者其他变相金融收益 。
3、资金使用 。 商业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 , 所以将保费收纳之后 , 会用于各种投资经营行为来获得最大化收益(现在除了石油和黄金领域之外 , 保险资金已经全面开花在到处投资) , 以实现资产增值 。 互助类服务的资金属于全体会员 , 只准专项使用于会员赔付 , 不得转作他用 。

互联网创新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土壤 , 现在互助平台如雨后春笋 , 难免泥沙俱下 。 不管是保监会还是人社部 , 或者是民政部乃至其他某个机构 , 还是需要尽快开展市场调研 , 早日给互助监管确定个婆家 , 更有利于行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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