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易成为同妻(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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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以“异性恋”为运行机制的社会文化环境中 , 自身为异性恋且受到异性恋文化规训多时的同妻 , 在情感上和心理上 , 自然不可能接受“出轨”的“他者”这样一位婚姻伴侣 。 同时 , 许多同妻或其亲友在得知自己丈夫是同性恋的第一反应是如何“挽救”、“治疗”或是“改” , 这无疑加剧了同妻与同性恋者之间造成婚姻关系维持和解体的双重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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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作为经济共同体的功能性掩盖了情感的伤害和文化的震撼 。 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 , 婚姻法尚未出台对同性恋者进入异性婚姻及其离婚的相关规定 , 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并不构成婚外恋的事实 , 加之取证、论证困难等客观现实 , 同妻在诉诸离婚时存在着诸多的制度阻碍 。 同时“如无重大过错 , 军人不得离婚”、婚姻赔偿、孩子抚养权等法律方而的阻碍也成为同妻不得不持续“在婚”的重要原因 。
为什么有些人喜欢一厢情愿单恋做同夫或同妻?即使对方是同性恋或即使对方有了对象也要抢到对方? 这种事情啊 , 说完了说好听点就叫感情是自私的 。 看对眼儿了 , 你有什么办法?你挡不住别人喜欢吧?你可以不喜欢别人 , 但你拦不住别人喜欢你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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