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企业有哪些,免税机构有哪些( 七 )


(摘自国发[2007]40号)
免税企业都免什么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 , 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 ,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

企业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 ,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指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 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
有哪些企业是免税的?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 , 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 ,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

企业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 ,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指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 。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 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 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免税 ? 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
除上述以外 , 还包括以下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 , 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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