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的情况有哪些,招标法中标后废标最新规定( 五 )


2、法人授权委托日期不对、授权人或被授权人未签字、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未盖章、一个人笔记签字 。
3、未按招标要求的格式制作
4、页码错误、无页码或乱码
5、证件有较期过期、
6、招标文件的未响应与偏离
7、出现其它公司名字字眼 出现不同地名(本是产品是湖南你标书中出现浙江等不同地名)
8、招标文件规定的字体 间距未安要求
9、报价中单价错误、小数点错误等
10、同一个标段出现二家代理商代理同一个产品(制造商) 废标处理
11、投标不足三家 等等
招投标中废标的原因分析及对策有哪些? 政府采购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为废标:
1、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
2、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
3、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 。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 。
5、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
扩展资料:
概念区别
废标与无效投标:
废标是指整个招标活动无效, 当时的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不得再继续, 应予废标, 即便确定了中标人, 中标也无效 。
无效投标则是指某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委初审认定为无效, 将失去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在该次投标活动中, 该投标人失去中标的可能 。 因此, 无效投标针对的是某一投标供应商, 涉及到的对象是投标个体并非整个投标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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