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公司如何纳税( 二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5号)规定 , 自2012年10月起 , 对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中的展业成本(暂定40%)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45号公告规定 , 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余额的40%) , 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 同时规定 , 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和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个人代理人取得的佣金 , 不执行扣除展业成本后计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
案例解析
①应税收入的确定
以1个月内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为一次收入 , 即在企业计发佣金的当月内 , 个人代理(经纪)人不论分几次取得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 , 都合并为一次收入征税 。
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保险、证券企业个人代理(经纪)人分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步 , 以每月取得的佣金收入减去实际缴纳的地方税费附加 。
第二步 , 计算并减去展业成本 。
计算展业成本应注意计算基数的变化 , 从2016年8月起 , 个人代理(经纪)人应以不含增值税的佣金收入减去实缴地方税费后的差额 , 再乘以40%后的积为展业成本 。 而此前是以取得的未减去营业税及附加的初始佣金收入为基数 , 乘以40%后的积为展业成本 。
第三步 , 减去法定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在确定费用扣除标准时应注意:以不含税佣金收入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和展业成本后的余额为计税佣金收入 , 以此确定费用扣除金额 。
信用卡和旅游等其他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分两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步 , 以每月取得的不含增值税的佣金等收入减去实际缴纳的地方税费附加 。
第二步 , 再减去法定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③应纳税款的计算
按照税法规定 , 劳务报酬的基本税率是20%;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5万元的部分 , 按应缴税款加征五成(实际税率30%);超过5万元的部分 , 加征十成(实际税率40%) 。
【案例1】保险企业的代理人刘先生 , 2016年8月取得佣金收入41200元 , 应缴税款计算如下:
换算为不含税佣金收入:41200÷(1+3%)=40000(元);
企业代征增值税:40000×3%=1200(元);
企业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200×7%=84(元);
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40000-84-(40000-84)×40%〕×(1-20%)×20%=(39916-15966.40)×80%×20%=3831.94(元) 。
【案例2】信用卡企业的代理人张女士 , 2016年8月取得佣金收入51500元 , 应缴税款计算如下:
换算为不含税佣金收入:51500÷(1+3%)=50000(元);
企业代征增值税:50000×3%=1500(元);
企业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500×7%=105(元);
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50000-105)×(1-20%)×30%-2000=9974.80(元) 。
扩展阅读:

保险代理公司如何确认收入缴纳税金? 保险人与代理公司之间签代理协议 , 不同险种比率不同 , 还有地区也不同 , 但保监没有明确规定代理费的比率 , 只要保险公司收的净保费可以承担责任 , 双方协议就行了 , 现在代理合同都要向保监报备的 , 保监没有找你们提出不同意见按代理合同执行就是了 。 交强是4%全国一样 , 车辆综合多在15-30之间 , 财产险15-35之间其他略
代理公司取得的手续费要交营业税代理费*5% 。 城建税=营业税*7% ,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
代理公司完成保单后 , 由承保公司转帐支付代理费到代理公司的代理费专户上(保监报备的) , 和行业协会无关 。 保险公司的营销员和代理公司的营销员一样 , 做了保单收回保费后发代理费 , 由保险公司或代理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 , 税率可以按当要公布的工资标准执行 , 本来佣金的打个税要多些是800起付 , 但税务基本分不出代理人和保险公司和代理公司具体是什么关系 , 都当员工处理3000起付 。 个人代理费在扣除个税后划帐到代理人个人帐户上 , 个人帐户也可保监报备的 。 虚构的营销人员比较麻烦 , 一要有代理证二要有销售证或展业证才可以 , 二要签个人代理协议的 , 三 , 代理费要转入代理人同名帐户才行 , 这个就不容易了 , 不过我说的是广东政策 , 其他地方不祥 , 但类似 , 具体查当地监管局网上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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