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条如何写,写借条的正确方法( 三 )



我公司(公司名称) , 法人代表:某某某 , 公司某某部门欠某某商户(或客户)什么费用(明细见附件) , 负责人:某某 , 共计多少元 , 大写多少元整 。 于某年某月某日前付清 , 每拖延一天 , 愿意按照每日多少利息支付 。

此欠条同时具有法律效益及依据 , 特立此欠条为据 。

欠款单位:某某某公司(此处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财务印章: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日期:

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 , 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一、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 , 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 , 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 , 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 , 签字 , 最好是按上指纹 。 ;法人单位为主体时 , 应盖上单位公章 , 。

二、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 , 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 , 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

三、内容

表达清楚 , 注意避免歧义 。 应将归还日期明确 , 如有利息约定 , 应写明 , 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 , 如有违约金约定 , 应写明 。 如有担保人 , 应注明担保方式 , 并写明担保人 , 担保人签字 , 按手印 。

四、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 , 双方各执一份 。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 , 出具者具有特定性 , 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 , 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 , 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 , 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 , 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 , 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 , 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 , 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

货款欠条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 但是 ,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有特殊情况的 , 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 当事人自愿履行的 ,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 诉讼时效中止 。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 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 从中断时起 ,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 , 依照法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 , 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 ,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 适用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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