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如何改派,报到证与档案去向不一致( 二 )



2、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如回生源地且未就业的 , 无需提供此材料);

3、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 , 同时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具有档案接收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专门接收函 。

交各系辅导员 , 由各系辅导员在规定日期统一交招就办 。

二、招就办审核、数据录入后 , 招就办就业管理老师携带相关材料到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改派《报到证》 。

备注:

毕业超过2年不再办理改派(毕业不超过2年是指毕业当年起至第3年年底12月31日 。 如2004年6月份毕业的毕业生 , 2年的期限截止为2006年12月31日) 。 应届毕业生办理改派的 , 时间统一在毕业当年的7月20日之后 。

正常工作日 , 报到证改派材料统一交至各系辅导员处;暑期 , 报到证改派材料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招就办 。
一般来说 , 无特殊原因 , 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 。 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 , 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 , 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
扩展资料: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 , 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 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 , 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 , 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 , 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 , 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 。 因此 , 要办理改派手续 , 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 , 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 新单位同意接收 , 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
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 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 , 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 , 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 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 , 经改派之后 , 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杭落户手续 。
按现行政策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 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 , 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 , 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 , 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 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 。
参考资料:
报到证报到之后还可以改派么? 报到证改派申报条件
调整改派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从毕业之日起) , 特殊情况可放宽到三年 。 此外 , 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报到地址因区划调整与原址不符的;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关系 ,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 , 原籍的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同意接收的;
3:与原单位解除动务关系后 , 落实新的就业单位的等 。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
2:申请人按照表格上的要求填写并盖章;
3:申请人持原《报到证》原件、手续齐备的《调整改派申报表》、身份证 , 办理新《报到证》;
4:申请人持新《报到证》办理档案和户口转移手续 , 再到新用人单位报到 。
毕业生可于提交材料的次月初前往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领取 。 领取时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可找人代领 , 需提前将本人身份证纸质复印件交给代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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