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怎么办绿卡,办理美国绿卡( 七 )


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 。 近年不少港、台的华人申请移民到美国 , 但
是当取得绿卡 , 成为永久居民后 , 便纷纷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发展 。
一般情况下 , 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 , 便可凭
其绿卡重新入境 , 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 , 其绿卡便不足以保证他能
重新入境 , 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 。 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
境时间超过一年者 , 应先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 。 回美证自离境时
起有效期可达两年 , 如两年内当事人仍然没回美 , 则只有向美国驻海
外领事馆申请“特别移民”签证 , 获准后方能返美 。
移民局会考虑下列因素 , 以决定申请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国永久居
民身份 , 包括: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是否继续以居
民身份申报税、保持与美国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房地产证明书、银行
帐房、信用卡、有效驾照等等)、申请人亲属及家庭成员所在地、申
请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 。
有意成为美国公民的绿卡持有人必须明白 , 回美证虽能保留其绿卡 ,
却不能缩短用来申请入籍所需的时间 , 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时间和
实际上居留时间 。 同时在申请人入籍时 , 申请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
有一半时间居住在美国 。
为要保全永主居留权 , 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 , 下列具体行动可供
参考:
(1)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 , 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
国社会尽义务 。 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 , 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
少天 , 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 。 美国税务法规定 , 美国的永久
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 , 其年收入7万美元可以免税 。 在海外工作的美
国永久居民 , 应该填写1040表格 , 同时还应该填写1116表格 , 以计算
多少收入可以免税;
(7)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 , 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
等;
(8)经常回美国 , 即使是短期停留 。
对于移居美国的外国公民 , 在未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前 , 即入境
后的5年之内如果要回国 , 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观光的话 , 因期限长短
不同 , 有4种不同的证件可供出入美国国境使用 。
(1)出入境加注 。 新移民领到永久居留身份证明以前 , 可凭原持护照
上的加注印章作临时出入境的签证 。 此种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时 , 口岸
移民官员作为入境查验 , 而加盖的入境许可证章 , 允许持证人在半年
或一年之内凭此证明进出美国 。
(2)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即绿卡 。 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即能返回 ,
可凭此种证明出入境 。
(3)再入境许可证 。 外籍侨民如欲离开美国在一年以上 , 应该在离境3
个月前 , 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许可证” , 即回美证 , 此种证件有效
期一般为两年 , 如需要延期 , 可以再延一年 。 —持有再入境许可证明
的人 , 在国外旅游或经商后 , 意图再返回美国时 , 不必申请签证 。 申
请再入境许可证时 , 申请人前往当地移民局索取一份I一131表格 , 或
电话向移民局索取 , 请移民局将I一131表格寄给申请人 。 I一131表格
是专门用来申请再入境许可证的表格 。
上要认真写明自己的外籍永久居留登记证(绿卡)上的号 , 预计在何时
, 何地离开美国和前往的国家以及要离开美国多长时间 。 将填妥的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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