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怎么办理,成都急用居住证怎么办最快( 二 )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 。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四川省或成都市、成都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 , 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的证明 。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提供:申领人父母的《成都市居住证》;亲属关系证明(含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等证件或法律文书) 。
二、办理流程
1、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2、提交材料
3、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 ,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 , 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 居住证持有人在蓉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扩展资料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条 居住证遗失、损坏的 , 居住证持有人应当持申领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补领、换领手续 。
第十一条 申领、补领、换领居住证的 , 公安机关应当在15日内发放居住证 。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 , 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 。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蓉期间 , 居住地住址发生变更的 , 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 。
第十三条 居住证由区(市)县公安机关签发 , 每年签注1次 。
居住证持有人在蓉连续居住的 , 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 , 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等 , 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 ,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 , 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 , 居住证持有人在蓉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
参考资料:


成都市<居住证>如何办理? 成都暂住证现已改为居住证 , 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居住证办理手续如下:
一、须符合的条件
1、在成都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 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 , 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 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
2、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 , 连续居住满6个月 。
二、所需资料
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 , 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 ,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 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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