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怎么算,退税怎么计算公式( 二 )



1994年税制改革后, 我国出口产品的增值税退税率与征税税率是一致的, 但在执行中发现存在少征多退、退税额增长速度远远大于征税增长速度, 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 。 为了既支持外贸事业发展, 又兼顾财政紧张的实际情况, 国务院先后两次调低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 自1996年1月1日起(含1月1日), 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按照下列税率计退增值税 。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除煤炭、农产品以外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如小农具、农药、化肥等), 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的符合退税条件的货物(农产品除外), 出口退税率为6%;(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一般工业品, 出口退税率为9%;(4)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 其支付的工缴费部分的退税率为14% 。

需要注意的是, 根据出口退税的"从低退税"原则, 考虑到征税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对出口的农产品, 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7%, 也只按3%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对出口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和一般工业品, 如果专用发票注明的税率是13%, 则分别按3%和6%的退税率计算退税 。

(二)计算方法

准确地计算出口退税, 必须掌握正确的计算方法 。 一般来说,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等于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 当期(次)应退税额等于当期(次)各出口货物应退税额的总和 。 但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由于进口料件给予了免税, 因此应计算抵减部分退税额 。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一般贸易、加工补偿贸易和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适用退税率

2.委托加工收回后出口的货物应退税额=原材料金额×退税率+工缴费金额×14%

3.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销售进口料应抵减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

出口退税计算的关键是, 正确确定出口货物的计税依据和退税率 。 对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进口料件应抵减退税额, 由于加工后的货物是分次出口的, 核销期很长, 很难具体确定哪一次出口货物该抵减多少退税额 。 因此, 一般由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在开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后, 从企业应退税款中扣除 。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 退税额=再投资额÷(1-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地方所得税税率)×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退税比例
一、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 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 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 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 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 即受理登记 。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 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 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 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 。 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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