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单独二胎新政策 陕西拟规定夫妻生二胎需退回独生子女奖励

昨天上午,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将审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办法》。
婚假、产假、交通补贴等。应该照常支付
华商日报采访人员了解到,目前我省员工最多休23天婚假,而且除了法定婚假3天外,晚婚可以增加婚假20天。
条例通过后,婚假的最长天数预计将增加到34天。修订后的条例草案规定,晚婚员工可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28天;参加婚前检查的,可以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3天。换句话说,如果结婚晚,参加婚检,休假天数预计达到34天。
目前,一些单位对休产假和婚假的员工扣除了一些福利待遇,如交通补贴和通讯补贴。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规定,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同在职职工,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规章制度是按出勤对待的,现有的补贴应该照常发放."省卫计委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告诉华商日报采访人员。
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最低标准建议从10元提高到30元
对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为了增加奖励,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0元,征收期限延长至18周岁。
【陕西单独二胎新政策 陕西拟规定夫妻生二胎需退回独生子女奖励】对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奖励。但是,据负责人说,如果第二个孩子是在收到奖励后出生的,奖励将被退回。
符合5个条件的再婚夫妻可以再次生育
对于再婚夫妻,修改后的条例草案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方再婚前生育过两个以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依法决定离婚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跟随原配偶,新合并家庭无子女的;
■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孩子,新合并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孩子患病致残,无法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一方是独生子女,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孩子;
■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子女,另一方已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均生育子女且家庭只有该子女的。
现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再婚夫妻可以生育子女,具体如下:
一方再婚前有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一方在再婚前合法生育两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从未生育过;再婚前,双方各有一个孩子,新合并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孩子患病致残,无法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
审核整改情况
去年,有关部门共退还三项公款和会议费9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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