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 2021版工伤认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二 )


6.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在实践中,一些单位通常选择先复议后诉讼,以拖延时间,而劳动者不应该为了节省时间而重新考虑直接诉讼。
七、工伤待遇计算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最新统计数据,总结归纳,供实践参考。
一、1-10人一次性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经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发生事故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带薪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二,1-6级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经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注: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安排工作有困难时发放。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5-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伤残就业补贴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两项金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的。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统一的标准。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一般按本人工资的一定倍数计算。
四.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情况下,停薪留职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重伤或者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注:实践中,主流做法是确定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停工留薪期间,加班工资是否计入原工资福利计算,实践中有所不同。
5.停工和休假期间的护理
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单位不安排护理的,由单位支付护理费。如何确定护理费用标准?各地没有统一的做法。
不及物动词伤残评定后的护理费用
工伤职工经评定伤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照料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照料费。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住院职工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都要报经办机构审批。工伤职工到统筹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区人民政府规定。
八、医疗费用
工伤待遇费用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超出目录和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应由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各地处理的做法不一样,大部分地区的做法是雇主不承担。
九、工伤康复费用
工伤职工到医疗机构签订工伤康复服务协议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十、辅助设备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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