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适用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离婚判决不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十六条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履行期间,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执行的,人民法院经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认为有必要中止执行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请求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和其他负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对于相关个人或组织认为拒绝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但子女的人身和探视权行为不能强制执行的。
【离婚探视权一个月几次 离婚时小孩探视权的18种处理办法 非常具体】:本规定内容来源于权威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他内容由律所同事提供,本微信官方账号整理校对,供学习交流。
推荐阅读
- 警惕婚姻中这几点,一旦触碰这几点,就算不离婚也不会幸福
- 婆婆过世后不久,儿媳妇却直接提出离婚
- 她怀孕3个月,丈夫提出离婚
- 天津易居网 权威发布 2021上半年度天津商品住宅高端/轻奢/品质榜单揭晓
- 因为婆家太得寸进尺,我和老公离婚了
- dnf:国服gm事件持续发酵,鹅厂“最终解释权”警告
- 飞吧开天龙 《飞吧开天龙》爆笑开播 权相宇裴晟佑主演 全程燃炸的司法剧
- 要不是为了孩子有个完整的家庭,我早就想离婚了
- 和老公结婚后,婆婆一直在找茬,我该离婚吗?
- 离婚后,我拿了5万元净身出户,我做得对吗?